
2023年度ESG领域十大热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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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19 17:30
2023年度ESG领域十大热点事件
【概要描述】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ESG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尽管ESG领域面临一些挑战与争议,全球范围内的ESG实践探索依然硕果累累。
- 发布时间:2024-01-19 17:30
行至岁尾,回看全年。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ESG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尽管ESG领域面临一些挑战与争议,全球范围内的ESG实践探索依然硕果累累。
这一年,全球ESG信息披露进入全新时代。一些ESG相关框架或倡议迎来关键节点,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ESG政策,ESG报告标准格局已然重塑。
这一年,国内对ESG理念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双碳”政策大背景下,ESG已经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机构等共同推动下,践行ESG理念正成为中国企业的新风尚。
新年伊始,让我们共同盘点2023年度ESG领域的热点事件,一起洞悉过去,预见未来。
2023年度ESG领域十大热点事件
1.香港交易所就ESG信息披露标准征询市场意见
2.中国上市公司披露ESG相关报告数量再创新高
3.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
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正式揭牌
5.欧盟正式通过《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
6.国资委: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
7.首个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框架建议发布
8.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最终报告
9.ESG评级与数据产品规范及监管的重要性受到重视
10.《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达成“历史性协议”
1.香港交易所就ESG信息披露标准征询市场意见
4月,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刊发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的咨询文件。联交所建议规定所有发行人在其ESG报告中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以及推出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气候准则的新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早在2020年12月,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就表示,计划在2025年或之前强制实施须符合TCFD的披露规定,联交所这次咨询的建议正是迈向有关目标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考虑到发行人的准备情况及相关疑虑,联交所拟就若干披露(例如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财务影响、范围3排放以及若干跨行业指标)实施过渡性规定。相关建议原定于2024年1月1日生效。2023年11月,香港交易所决定将生效日期延后至2025年1月1日。
港交所此次咨询文件是确保其ESG框架与国际标准一致的重要举措。港股上市公司将面临气候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挑战,建议在港上市或计划赴港上市公司积极准备,及时识别信息披露差距,提前为遵守气候相关披露做好准备。
2.中国上市公司披露ESG相关报告数量再创新高
4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分析报告显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比例进一步提升。逾1700家公司单独编制并发布2022年ESG相关报告,占比34%,家数较上年大幅增加,A+H、央企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发布率领先,银行、非银金融等行业ESG相关报告发布率超80%。
中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制定进入提速期。据悉,中国证监会正指导沪深交易所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并考虑针对不同板块、不同市值的上市公司做出差异化安排,对基础较好的大公司设置强制性高一点的披露要求,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对其他上市公司则鼓励和支持自愿披露,坚持循序渐进。
3.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
6月,ISSB正式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开启了全球资本市场可持续相关披露的新时代。
随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表示将考虑采取ISSB准则建立信披标准,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尼日利亚、新加坡、英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等。
ISSB准则的正式发布正在推动全球加速迈向ESG强制性披露阶段,并且可能会被更广泛的采纳,建议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尤其关注ESG披露要求的变化,可提前建立可持续信息披露基础能力,这将有助于企业从容应对监管要求和公众期望,做好ESG风险管理,为企业投融资活动带来竞争优势。
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北京办公室正式揭牌
6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北京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继2022年12月29日中国财政部与基金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后,北京办公室作为基金会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正式投入运营。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表示,中国全力支持基金会的工作和国际可持续披露标准的制定。
据悉,北京办公室将聚焦于领导和执行理事会关于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战略,作为亚洲利益相关方互动的中心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更深层次合作和交流,以及面向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主体开展能力建设等。
为展现中国参与可持续披露准则国际治理的负责任大国姿态,自2021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并全面参与、深度影响理事会制定国际准则,开展了大量工作,我国制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步伐也将进一步加快。
5.欧盟正式通过《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
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这是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的补充规定,也是CSRD范围内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必须遵循的准则,标志着欧盟向可持续发展经济转型迈出关键一步。
部分报告主体最早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即须开始执行ESRS。在欧洲经营的大型企业和大多数上市主体,以及在欧盟以外注册、其上市证券在欧盟监管市场的报告主体,都须尽早为此做好准备。
对于纳入CSRD管制范围的欧盟企业的中国供应商而言,如无法按照要求披露ESG信息,可能会面临业务量减少的风险。在其他条件同等情况下,欧盟企业更愿意把订单交给ESG信息披露较充分的企业。建议纳入CSRD管制范围的中国企业早做准备,熟悉并采取行动满足ESRS披露要求,化潜在风险为发展机遇。
6.国资委: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
7月,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工作,以落实《提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要求。
《通知》所指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编制ESG报告提供了建议与参考。
2022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发文要求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此后,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将社会责任报告等相关专项报告升级为专门的ESG报告,或主动发布ESG专项报告,有效发挥了央企在ESG体系构建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国ESG信息披露水平再上新台阶。
7.首个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框架建议发布
9月,首个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披露框架建议终于发布。TNFD始于一项2020年的倡议,并于2021年6月正式启动,其目标是通过制定与自然相关的披露框架,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更好的识别和管理自然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真正落实生态保护理念。
随后,CDP宣布计划在其全球环境信息披露平台对标与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最新发布的框架,从2024年起将体现在CDP的披露系统中。ISSB也公开表示了对TNFD披露框架的支持。
全球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对金融机构加强与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的识别、管理以及信息披露达成共识,自然相关信息披露将逐步成为重要的信披要求,建议重点行业企业关注并积极推动自身自然相关信息披露和行动。
8.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最终报告
10月,由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于2015年成立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了第六份,同时也是最后一份进展报告。报告重点指出企业在按照TCFD建议披露信息方面不断取得进步,但强调仍需继续努力。平均来看,企业在2022财年平均披露了工作组11项建议披露事项中的5.3项,高于2020年3.2项的平均值。虽然披露程度有所提高,但距离完成11项建议披露事项仍有差距。
ISSB准则发布后,FSB表示TCFD将在2023年进展报告发布后解散,以后TCFD的职责由ISSB履行。同时,根据ISSB官方发布的IFRS S2与TCFD披露要求对比以及声明:ISSB准则可以完全替代TCFD气候披露要求。这意味着,使用ISSB准则将同时满足TCFD气候披露要求,此前使用TCFD框架的企业也将很大程度减少应用ISSB准则的额外成本。
9.ESG评级与数据产品规范及监管的重要性受到重视
10月,香港证监会宣布支持和提倡为在香港提供产品及服务的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制订一套操守准则供其自愿遵守。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将来可自愿签署遵守建议的自愿操守准则。预期自愿操守准则将提供一个精简而一致的基准,以便资产管理公司对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进行尽职审查或持续评估。
2021年11月,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在其报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级和数据产品提供商》中建议监管机构“可以考虑更多地关注ESG评级和数据产品的使用,以及可能受其管辖的ESG评级和数据产品提供商”。此后全球许多司法管辖区制定并发布了针对建议的立法提案和/或行为准则,如日本、印度、新加坡、中国香港等。随着ESG评级和数据产品的需求和影响持续增加,通过统一标准与有效监管规范该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预计将有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到ESG评级和数据提供商监管的行列,通过发布立法提案和/或行为准则来提高ESG评级和数据产品的透明度、质量和可靠性,降低漂绿的风险。
10.《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达成“历史性协议”
12月13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在阿联酋迪拜闭幕。大会达成“阿联酋共识”,就《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落实和治理事项通过了数十项决定,正式成立损失与损害基金,完成《巴黎协定》下首次全球盘点,达成全球适应目标框架、公正转型路径工作方案,向国际社会发出了强有力的积极信号,对于维护和落实《巴黎协定》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本届大会开幕前,中美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宣布启动中美“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确定了在能源转型、甲烷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循环经济、低碳城市等重点领域的具体合作计划和项目,推动合作机制化、具体化、务实化,并围绕多边重点议题深入交流、达成共识。COP28进一步巩固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大势,释放出以更加积极的行动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力信号。
业务联系人:刘景允,联系电话:1375225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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